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一、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
WH1.在启示录19章,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:
我看见天开了。见有一匹白马,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,祂审判、争战都按着公义。祂的眼睛如火焰,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,又有写着的名字,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。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,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。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,穿着细麻衣,又白又洁,跟随祂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,万王之王,万主之主。(启示录19:11—14, 16)
若不通过内义,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。显然,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,如:“天开了”;有一匹“白马”;“骑在马上的”;“祂审判、争战都按着公义”;“祂的眼睛如火焰”;“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”;“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”;“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”;“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”;“他们穿着细麻衣、又白又洁”;“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”。经上公开声明:此处描述的是“圣言”(即道),主就是圣言;因为经上说“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”;然后又说“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,万王之王,万主之主”。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,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。
“天开了”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,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。
“白马”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;稍后会说明,这就是“白马”的含义。
“骑在马上的”是指圣言方面的主,因而是指圣言,这是显而易见的,因为经上说“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”;神凭良善而被称为“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”;凭真理而被称为“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”;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。
“祂的眼睛如火焰”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。
“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”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。
“又有写着的名字,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”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,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。
“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”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。
“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”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。
“他们穿着细麻衣、又白又洁”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。
“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”表示真理和良善,以及它们的品质。从这些细节,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,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;那里(启示录19:17—21)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。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,因为它们在《属天的奥秘》一书有详细的解释,那里说明:主就是圣言,因为祂是神性真理(2533, 2813, 2894, 5272, 8535节)。圣言是神性真理(4692, 5075, 9987节)。由于主是公义,所以经上说“骑在马上的审判、争战,都按着公义”;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“公义”(1813, 2025—2027, 9715, 9809, 10019, 10152节)。“公义”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(9715,9979节)。
“祂的眼睛如火焰”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,这是因为“眼睛”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(2701,4403-4421, 4523-4534, 6923, 9051, 10569节);“火焰”表示爱之良善(934, 4906, 5215, 6314, 6832节)。“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”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(114, 3858, 6335, 6640, 9863, 9865, 9868, 9873, 9905节)。“又有写着的名字,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”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,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;这是因为“名”表示事物的性质(144—145, 1754, 1896, 2009, 2724, 3006, 3237, 3421, 6674, 9310节)。
“穿着溅了血的衣服”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,这是因为“衣服”表示真理,良善以真理为衣(1073, 2576, 5248, 5319, 5954, 9212, 9216, 9952, 10536节);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,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(5248, 6918, 9158, 9212节);因为“血”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(374, 1005, 4735, 5476, 9127节)。
“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”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,这是因为“众军”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(3448, 7236, 7988, 8019节);“马”表示理解力(3217, 5321, 6125, 6400, 6531, 6534, 7024, 8146, 8381节);“白”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,因而表示内层真理(3301, 3993, 4007, 5319节)。“穿着细麻衣,又白又洁”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,这是因为“细麻”或“麻”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,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(5319, 9469节)。“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”表示真理和良善,以及它们的品质,这是因为如前所述,“衣服”表示真理,“名”表示事物的性质,“大腿”表示爱之良善(3021, 4277, 4280, 9961, 10488节)。
“万王之王,万主之主”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;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“王”(3009, 5068, 6148节);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“主”(4973, 9167, 9194节)。由此明显可知,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,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。
十一、对该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
ISB13.前面已经证明:人并非生命,而是从神接受生命的一个器官,爱与智慧一起才是生命,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,因而是生命本身。由此可知,人越是爱智慧,或越拥有在爱里面的智慧,就越是神的一个形像,也就是说,越是从神接受生命的容器;相反,他越处于爱的对立面,因而越陷入疯狂,就越不从神,而是从地狱接受生命,这种生命被称为死亡。
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不是生命,而是生命的存在,但爱的快乐和智慧的愉悦,也就是情感,构成生命,因为生命的存在通过它们显现。来自神的生命流注便带有这些快乐和愉悦,就像春天里光和热的流注将快乐和愉悦传入人类心智,以及各种飞鸟和走兽,甚至传入那时发芽结果的植物一样,因为爱的快乐和智慧的愉悦舒展心智,使它们适合接受,就像欢喜和快乐舒展人的脸,使它适合灵魂的欢快流注一样。
受智慧之爱影响的人就像伊甸园,园中有两棵树,一棵是生命树,一棵是善恶知识树。生命树是对来自神的爱与智慧的接受,善恶知识树是对来自人自己的爱与智慧的接受。但后者是疯狂的,却自以为像神一样智慧,而前者是真正有智慧的,并认为除了唯独神以外,没有人是智慧的,人只有相信这一点才是智慧的,他越感觉他如此意愿,就越智慧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,可参看穿插在《婚姻之爱》一书中的记事(132–136节)。
我在此补充一个从天上证实这些事的奥秘。所有天堂使者都将前额转向显为太阳的主,而所有地狱使者都将后脑勺转向主。后者将流注接入其本身为欲望的意愿的情感,并使理解力支持它们;但前者将流注接入其理解力的情感,并使意愿支持它们。因此,这些人处于智慧,而其他人则陷入疯狂。因为人类的理解力居于前额后面的大脑,而意愿居于后脑勺中的小脑。
谁不知道,一个通过虚假变得疯狂的人会支持自己的恶欲,并通过取自理解力的推理确认它们;而一个智慧人则从真理看清自己意愿的欲望是何性质,并抑制它们?智慧人如此行,是因为他将脸转向神,也就是说,他信的是神,而不是他自己;而一个疯狂的人如此行,是因为他将脸转离神,也就是说,他信的是他自己,而不是神。信自己就是相信他从自己,而不是从神去爱并变得智慧,这一点由吃善恶知识树来表示;但信神是相信他从神,而不是从他自己去爱并变得智慧,这就是吃生命树(启示录2:7)。
从这些事(但仍仅仅如同在夜晚的月光下)可以看出,对来自神的生命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一个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。这种流注可通过光与热进入植物的流注进一步来说明,植物照着形成它们的纤维结构,因而照着接受而开花结果。它还可以通过光线进入宝石的流注来说明,宝石照着构成它们的各个部分的情况,因而也照着接受而将光线变成各种颜色;它同样可以通过光学玻璃和雨滴来说明,这些东西照着入射角、折射角,因而照着对光的接受而呈现出彩虹。人类心智之于属灵之光也是这种情形,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,持续不断地流入,但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被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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